何露斯之眼--半瓶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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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12-04
笋烧肉,是美食也是酷刑 - [饮食近乎道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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笋烧肉,是美食也是酷刑
cela
笋之味,当得起是素菜里的红烧肉。可清可浓,浓妆淡抹总相宜。
笋味之鲜美,令人舌底齿颊生香。
不过,这一切,都抵不过关于笋之故事的有趣。知道笋味引人入胜,完全来源于童年时读过的一个小故事。
话说,某一名士曾拜访另一名士,受到盛情款待,宴席间有一味菜,让人唇齿回香,赞不绝口。于是,问主人是何菜?主人曰:“笋”。然笋为何物?该名士为北方人士,未曾见过。主人于是解释曰:“笋就是竹子”。
该名士后来回到北方家中,苦思笋之味,未能得偿心愿。不由得闷闷寡欢。一日,忽见地上席子,不由得大喜,连忙拆席煮汤,奈何味道天壤之别,不能解何故。
适逢另一名士到访,见锅中煮有竹席,不由大惊。一场误会,方才解开。
该小故事,寓意深刻,层层叠叠,可作多种解释。既可讽刺酸文人,亦可茶余饭后调笑。只是,描写笋之滋味,大概找不到更好的了。
至于,为何说笋烧肉是美食又是酷刑,并非只从食后不能忘,渴之而不及的角度。这种精神层面上的,大约类同于佛家说的“求不得”,虽算一苦,但不至于是酷刑。
或若从基督教角度来讲,还靠谱一点。七宗罪中,饕餮也算一宗,不过这一宗是“贪多”。食笋,最忌贪多。贪多对肠胃则是酷刑。
天目之笋自明清就名气甚大,袁枚多有赞赏。然杭州周围山丘甚多,嫩笋味道亦不输天目。常有山间住户,挖几枝笋,白水煮煮,蘸点酱油,就是一顿美味。这也是袁枚所赞赏的食物之本味,烹饪之高妙到返璞归真。
现挖的笋,美味不是他物可以比拟。于是,常常有人不知不觉多食,甚至吃下去一小筐。结果,胃大出血,需急送医院抢救。
要知道笋纤维极其丰富,以我的肠胃,一般只能吃一枝。即使是红烧肉烧笋,多吃几口,也是要半天胃不舒服。而美味当前,不可多食,恐怕真是一种酷刑吧。
至于俗话中说,阿要吃笋烧肉?则非好话,大意是竹片打屁股之类,通常用来威吓小孩子。
不过也许这正是“笋烧肉”之真正的含义。
笋烧肉做法:
该次选取的肉是五花猪肉,笋是冬笋。做法则采取苏州本地红烧肉的方法,简单、浓郁、味美。
1、热锅放油,五花肉切块,爆炒。待稍微出油,放黄酒。多放一点,该菜不用放水,以酒则可。然后放酱油,我用的是广州的东古。再放糖。
2、肉炒得差不多上色了。放入冬笋块。一起焖煮。要注意翻动,让受热和上色均匀。
3、笋熟了。洒点葱花点缀。可以起锅。
4、实际上。笋比肉好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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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
图片很诱人,不过更多地欣赏了一个关于笋的美文哦。